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开始,线上填报截至2月28日

2025-01-06 来源: 江苏省科技厅 作者:创新动车

为深入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省内外高校院所与江苏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加快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经研究,现将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重点

 

本年度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

重点支持一下三类

 

1.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

 

支持2023年和2024年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与合作企业联合实施的合作项目,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江苏企业转移转化。

2.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

支持在2024江苏产学研合作对接大会上国内高校院所与江苏企业达成合作协议,经大会组委会筹备组备案登记的合作项目,推动合作项目落实落地,吸引更多国内高端创新资源向江苏集聚。

3.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

支持通过参加江苏省“成果(专利)拍卖季”或“J-TOP创新挑战季”技术交易活动,由江苏企业在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张榜发布需求,国内高校院所应征揭榜促成的合作项目,广泛吸引优势力量解决江苏企业实际技术难题,提高技术交易效率和质量。

 

申报条件

 

1.合作双方已签订责权利明确的“五技合同”(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并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完成合同认定登记。

2.项目负责人须为科技副总入选对象,或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高校院所方负责人,或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技术输出方负责人。
3.项目参加人员原则上为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院所及合作企业人员,项目参加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4.合作项目已开展实质性研发。截至申报截止时间,合作企业已就合作项目累计向高校院所投入合作经费30万元以上(宿迁地区企业20万元以上)。
5.2021年(含)以来已立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但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同一企业限报1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

 

组织方式

 

1.本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以合作企业为主体向所在地科技局申报。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地区申报项目审核工作,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本辖区申报项目推荐工作。

2.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智能服务平台(“技联在线”)网站(https://jlzx.jspc.org.cn)→产学研合作项目填报窗口,按申报系统提示填报。申报人填报完成并经线上审核通过后,将线上自动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导出打印,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合作企业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审核(报送的“项目申报书”应有水印,加盖的公章应为单位一级法人公章)。

 

申报要求

 

1.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进行合同认定登记时,须同时上传合同及发票(在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系统中上传的合同及发票应与其保持一致)。

 

(1)合同要求

 

原则上合同实施周期不少于一年。

 

● 对于2023年入选的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3年7月1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6月30日之后;
● 对于2024年入选的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
对于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4年7月1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
● 对于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3年10月1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注:交易订单编号须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产生的)。

(2)凭证要求

 

发票须为高校院所开具的正规发票(发票内容须与合同内容相对应),上传的发票金额可以累计,累计金额须在30万元以上(与宿迁地区企业合作的发票金额累计须在20万元以上)。同时须提供高校院所经费进账凭证等。

 

2.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省产学研合作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3.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22〕3号)有关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省科技厅将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其他事项

 

1.本年度项目线上填报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请各设区市科技局2025年3月7日前,将本市《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和《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推荐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科技厅,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申报材料(指项目申报书和科研承诺书)一式三份报送合作企业所在县(市、区)科技局,A4纸正反打印,不要装订。合作企业所在县(市、区)科技局、设区市科技局以及省科技厅各存档1份。

 

3.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 何峰

025-83606512,025-83363139

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周钰慧

025-89665881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118号科学会堂8号门(区成处收)

 

附件

 

❶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

❷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

❸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

❹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❺项目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

❻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

❼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推荐名单